鼓楼区湖南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协管员梁步健在拆除违章建筑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4年至2018年间,梁步健利用担任湖南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协管员的职务便利,为胡某某的违章建筑在避免拆除、私开窗户、推迟拆除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胡某某给予的钱款共计6万余元。2019年9月,梁步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