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区纪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协助书记进行工作。负责案件查处、执法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分管案件检查室、信访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区纪委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案件审理、文秘工作,分管案件审理室、办公室、宣传教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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