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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公用事业与交通科原科长徐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更新时间:2023-12-28 12:08 访问次数:

日前,鼓楼区纪委监委对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公用事业与交通科原科长徐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冰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等财物的行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2023年8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冰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徐冰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2023年12月,法院依法以受贿罪、洗钱罪,判处徐冰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责令徐冰退出剩余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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