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设机构及职能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牵头负责纪检监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系统规划、基础网络建设、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维保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的后勤服务、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委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编报纪检监察工作信息等;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派出)机构、区委巡察机构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考核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区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区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的制度机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等;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宣传教育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协调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研判评估联系单位(地区)的政治生态,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区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推进纪检监察室、派驻(派出)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对其处置问题线索进行监督审核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负责受理区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市纪委监委交办、领导批办和有关方面移交、报送的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有关部门,定期跟踪,实行闭环管理;交办督办转送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信访举报,并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区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市纪委监委交办、领导批办和有关方面移交、报送的问题线索,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或者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对处置情况进行审核、会商,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负责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指定管辖案件的协调;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相关数据平台及业务系统的应用维护,提供信息查询和分析研判服务;负责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调查和其他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勘验检查、鉴定等证据收集、固定工作;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拟立案的案件组织立案前会商等。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组、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按有关规定办理已有明确意见对党政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的问责事项,强化日常监督,根据授权使用核查权限处置反映区管干部的问题线索,研究分析典型案例;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可以办理派驻、派出机构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项等。
第五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办理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其他党纪政务案件;研究分析典型案件;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追逃追赃、防逃工作;牵头组织重点案件的追逃追赃、防逃及其审查调查工作;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相关专项工作及其审查调查;可以办理派驻、派出机构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下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对区纪委监委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经批准,对相关案件提前介入审理;负责区纪委监委专业咨询人才库的建立、管理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区人大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区公务员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委老干部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机关、团区委机关、区妇女联合会机关等8家单位。(负责对接:鼓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市鼓楼高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区政协机关、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家单位。(负责对接:鼓楼区铁北管理委员会、南京鼓楼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京市鼓楼区环南艺艺术文化街区管理委员会等7家单位。(负责对接:区环保局、南京鼓楼城市管养集团有限公司)
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区委办公室(区委机要局、区国家保密局、区国家密码管理局、区档案局)、区委研究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档案馆(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等6家单位。(负责对接:南京市下关滨江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南京鼓楼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滨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投资促进局、区商务局等8家单位。(负责对接:南京新厦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区建设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区科学技术局、区水务局、区信访局(区委信访局)、南京湖南路山西路地区管理委员会等6家单位。(负责对接:南京鼓楼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区红十字会机关、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市委党校鼓楼分校)、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7家单位。(负责对接:南京市鼓楼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